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案涉房产折价、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在抵押担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三)(四)(五)修改的决定。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如果股东未缴纳出资或未足额缴纳及抽逃出资的,执行程序中可以直接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
承包人就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前提是该工程不存在按照其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情形。
破产案件中,债务人欠付的滞纳金不属于破产债权范围,包括破产申请受理前,债务人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应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亦不属于破产债权范围。
举重以明轻,当事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民事权利义务无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当然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