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11-22

本案系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主要涉及借用资质方对外签订采购合同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的相关问题。由文丰房地产业务部朱鑫婷律师、商事争议部丁岚律师共同办理。该案一审败诉后本所接受委托,二审改判委托方不承担责任,维护了委托方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代理效果。

2024

11-15

新公司法实施后,公司债权人变更、追加股东在认缴出资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蔚然成风”。本案系涉执行案件追加国有股东承担责任的典型案例,由合伙人牛范淇和公司部冯华勋律师承办,对处理同类案件具有启发意义。

2024

09-27

本案系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涉及印章注销等事项的典型案件,主要涉及“新证据的认定”以及“印章真实性”问题,由合伙人牛范淇及公司业务部王明启律师承办。本案经法院审理后驳回对方当事人的再审申请,有效的维护了委托方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代理效果。

2024

08-11

经济形势及《公司法》实施,针对股东、董监高的诉讼进入爆发期。本案系明晰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及股东损害债权人之诉关系,进而维护股东、董监高的典型案例,由合伙人牛范淇律师,公司业务部于杰律师承办。经法院审理结案,维护了委托方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代理效果。

2024

08-02

本案系因消防机关进行消防检查时,租赁物无法经过消防验收,消防机关对承租人作出停止营业行政处罚,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所引起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本案由文丰所刘文涛律师、周丹丹律师承办,经一审、二审、再审,最终支持了委托人的核心诉讼请求,取得良好代理效果。

2024

07-26

本案系因仓储合同引起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由本所合伙人王登巍、刘文涛、李培,商事争议部樊昀佳承办。原一审判决驳回了委托人的诉讼请求,导致万余吨仓储物不能出库,委托人遂多次咨询并最终委托本所代理后续案件。该案经某高院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二审,最终支持了委托人核心诉讼请求,取得良好代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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